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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婚时亲友赠送的财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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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释在结婚时,亲朋好友为表示对新人的祝福往往会赠送一些财物,其中,有男方亲友赠送的也有女方亲友赠送的,虽然多数是赠送各自的一方,却都是为祝愿男女关系的结合而赠送的。所赠送的这些财物,对新婚夫妻的婚后共同生活起到了一定的辅助作用。

离婚律师 根据《婚姻法》的规定,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,除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外,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在我国,婚姻关系自双方在民政部门领取结婚证时开始,而亲友赠送的礼物往往也是在双方领取了结婚证后。因此,应当将这些财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。当然,分割这些财产时,还应当根据这些财产的作用、特点和各自实际需要的具体情况,适当进行分割。具体如何处理,双方应当协商解决,协商不成时,可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。

根据我国《婚姻法》的相关规定,结婚时,对于亲友赠送的财产没有明确说明赠送男方或者女方的,则不论男方亲友赠送的还是女方亲友赠送的财产,均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,应认定为夫妻夫妻共同财产。因此,对于一些比较贵重的礼物最好做到事先约定,或者亲友赠送时明确赠送的对象,做到未雨绸缪。

婚姻关系的计算从领取结婚证时开始,有些夫妻虽已登记结婚,但尚未共同生活的,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发布的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》的规定,一方或则双方受赠的礼金、礼物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,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、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。各自出资购置、各自使用的财物,原则上归各自所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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